剛那篇本來就是要說這篇的事,
沒想到一吠吠了太多,
繼續說,
小貴出事的隔天,
藏鏡人難過的嚎啕大哭邊說:『其實懷小貴的時候,就超想要買房子....想要給你們一個穩定的戶籍和生活。』
我真的很難過他這麼想,
因為我從來沒有在乎過穩定戶籍的事,
只希望我們平凡安穩。
我跟他說:
『其實我不在乎住哪裡?住什麼樣的房子,
不管住什麼樣的家,
租來的或自己的,
都要是我們能一家人通通在一起,
才算是家。』
當時才知道原來之前他一直說要搬家搬家,
是在說想要去台中發展或買台中的房子....,
(因為北港爸爸希望幫我們買在娘家和雲林老家的居中鄉鎮)
是說我真的不想,
雖說是居中,
但那是一個往上或往下都有段距離的地區,
要重新生活且完全停下手上的工作、放棄所有原先的資源,
且我們一直都無法對這件事有效溝通,
每次提到他真的想要買房子且常常嘴巴掛著中南部房子怎樣好怎樣好,
我都冷汗直冒,
只求不要改變現狀就是完美的現狀。
因為我還是覺得重要的不是“我們買了房子”這件事,
而是“全家在一起過合適的生活”這件事,
即便房子是租的,
我也不在乎,
因為對我來說的“財產”是家庭和家人,
不是房子。
於是他一提要買房子,
其實我都沒有高興或期待的感覺,
甚至蠻逃避這件事,
不想去想、不想談論。
但實在為了房子的事很無力感,
畢竟出錢的不是我,
所以對於我最後會住哪?我根本極微弱決定的權利,
從那時開始,
為買房子的事成為我每天的禱告事項之一,
因為我還是覺得那是件離我遙遠的事,
甚至有點不該妄想它發生,
又更何況期待它發生的合我心意。
後來去年底,
藏鏡人還是鐵了心想買房且改變生活環境,
他甚至直接向好初提辭職,
於是我接受了自己也許又要動盪生活的事實,
但因為小貴事件的關係,
我只求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就好。
沒想到才請辭沒幾個月,
北港的爸爸便病倒了,
大家方寸大亂,
他生病的期間媽媽就有提醒藏鏡人購屋這件事,
那時回北港守靈這個月和家人聊很多,
才知道,
原來哥哥和媽媽終於遊說成功讓爸爸幫我們購屋在新北,
不過完全沒能等到爸爸在幫我們看看房子或為房子勞心勞力,
爸爸便離開了,
而我們的未購屋成為他最掛心的一件事。
所以守靈的期間,
藏鏡人說:『開始做點房屋的功課吧,年中開始看房子,看年底能不能買到房子,明年過年左右搬新家。』
然後......
可以買在板橋!!!!!!!!!!!!
這對我來說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感動,
因為我終於不需要擔心這件事了,
畢竟一年都掛心著可能要移往它地生活,
可以在板橋置產像夢境一樣。
是說夢境歸夢境,
開始做買房子的功課便發現這是一件極度麻煩的事,
聽了一些朋友的經驗談,
幾乎都說,
多看多比較、多看多比較、多看多比較,(加重音)
尤其我有朋友說自己的朋友相當誇張,
她預計看一百個房子,
看到第八十四個還是八十八個的時候才下手,
但她還嫌早。
我本身是個對看房子沒什麼耐性的人,
所以我心想著,
自己三月開始看房子資訊找出一些喜歡的,
四月開始去看房子(真正去實地走訪的那種看),
然後每個月看三件到四件,
一星期看一件,
看到七八月剛好二十件,
再從裡面選。
鎖定的目標都是我家板橋中正路這帶的房子,
一方面我本來就想要且喜歡又習慣住這,
另一方面....
這區也算是板橋地區比較負擔得起的房子,
畢竟生活機能雖好,
卻相當臨近殯儀館。
但因為我從小就住新海路底,
在殯儀館還沒蓋起來前娘家爸爸就買了這裡的房子,
(當時還騙說要蓋公園咧!他奶奶的公園,是公祭園地的簡稱吧。)
所以其實對於這裡的一切我們是沒有忌諱也相當習以為常的,
比如聽救護車聲、假日有孝女白琴或嗩吶、看喪家撐黑傘骨灰罈或棺木過馬路、一大區的禮儀公司或相關賣店....。
其實也不是那麼近啦,
騎車去買飯吃的時候或要去北市的時候會經過,
總之就是件家常便飯的事,
託它的福,
這裡的房價於是尚算OK,
一坪都三十幾到四十幾左右,
可以比美的大概就只有浮州或近樹林但門牌掛板橋的地區。
而在看這些房屋資訊的同時,
我自己的幻想是,
只要類似我們現住的這個房子我就很滿意了!
買一層三十幾坪的老公寓來改裝,
小而美的住家,
夢想中的小天堂。
不過!!!!!!!!
住慣大透天的藏鏡人並不想,
他甚至妄想著可能需要買透天,
在北部這真的有點癡人說夢的感覺,
我隨手一查附近的透天都一定四千萬跑不掉,
更別想說透天裝潢起來有多麼可怕,
應該也別想要照自己幻想的去裝潢。
而且我一直不希望住透天的原因還有不希望家人感情不好,
我覺得空間太大家人生活圈很分散,
不容易維持整潔、打掃起來累人,
另外就是治安不好容易遭小偷,
以前我家住在江子翠透天,
遭小偷遭到我爸爸都會噩夢驚醒,
那種恐怖的感覺至今難忘,
所以我對透天其實有一定程度的排斥,
雖然我也喜歡寬闊的房子,
不過我希望是家人都可以知道彼此正做什麼的那種,
比較有安全感。
於是可想而知,
在一邊找的時候,
我就覺得買房子這件事一定是件困難重重的事,
總覺得應該提前一點開始看屋,
所以某天,
我抄了五個房仲電話,
想先約好等喪事辦完三月回台北後,
三月中提早開始跑我的二十個看屋計劃。
奇怪的是,
我一直以為房仲是很不會漏接電話的,
不過就是這樣,
打了五個不同案件房仲,
就只有一個房仲接了我的電話。 ( 待續)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