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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再度”到法院辦理登記,
因為我們想想還是想當末代公證結婚夫妻,
所以還是挑了一個好笑的日子去公證結婚,
不過這次卻不打算告訴爸媽,
除了刻意營造一種私奔的感覺外,
也希望不要再因為多一個儀式而又節外生枝了。
不知道怎麼搞的,
本來以為一件再普通不過的事,
真去做的時候還真的有種「要結婚了」的興奮感,
雖然已經填表第二次了還是感到有些緊張~XD
辦完登記還仔仔細細的把流程寫在我的結婚筆記本裡,
想和新人分享~*_*我真是個好人,
對吧?!
來,
要到板橋地方法院的「水水帥帥」(XD學VW上的新人),
請跟我這樣做:
★ 攜帶新人及證人的身份證影本、新人印章
↓
★向一進去靠門的櫃台購買表格
(一份兩元,如果要引身份證加六元)
↓
★ 詳細填表
(請記得一定要帶證人的身份證影本,
因為我們沒帶所以要補傳真)
↓
★ 到登記處報到建檔
↓
★ 依照登記處人員報的處室進去找公證人
↓
★ 繳費領收據
↓
★ 完成登記手續
就醬子啦!*_*「水水帥帥」記清楚了沒?
填表單兩次、到過三個公證處的準新人敬上。
(話說那天一登記完,
馬上和準新郎到好久不見的溪仔邊烤肉飯包便當慶祝登記,
超浪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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